11月29日,新修訂的《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於公佈之日起施行。新修訂的《條例》共6章94條,在延續修改原條例主要制度的基礎上,本次修改細化落實中央最新要求,解決經營主體集中反映的問題,借鑒國際先進規則和優秀實踐經驗,固化北京市經驗做法。
據瞭解,為切實保障新修訂的《條例》各項改革措施落地見效,北京市發改委提前組織各部門對新修訂的《條例》實施需配套的政策措施進行了研究,共梳理出需出臺或更新的配套政策措施40餘項,涉及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和數據局、市金融監管局等30餘家單位,重點內容集中在大力推動數字政務建設、著力優化金融服務、提升投資和建設便利度、進一步提高監管執法效能以及強化評估評價和監測督導等五個方面。
推行企業住所標準化登記
在大力推動數字政務建設方面,新修訂的《條例》提出,要打造全市統一的政策服務平臺。政策找不到、看不懂、用不好是困擾經營主體的老大難問題。新修訂的《條例》規定,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設全市政策服務平臺。「京策」平臺將全量彙聚全市的政策數據,為經營主體精准匹配政策,提供政策發佈、推送、兌現的全流程服務。
新修訂的《條例》明確,推行企業住所標準化登記。前期,北京市已在海澱區、經開區試點搭建住所標準化登記資訊庫。申請人開辦企業線上填報地址時,系統可自動調取住所標準化資料庫中的相應房產資訊,實現智能導引填報,申請人只需點選即可完成地址申報,已有1.2萬家企業通過標準化登記方式申報。通過本次修法,在固化先行先試改革成果的同時,將進一步拓展改革範圍,在全市推廣住所標準化登記。
以數字手段保障貨運物流高效暢通,新修訂的《條例》提出,建立貨物多式聯運公共資訊平臺。將全面整合空運、鐵路、公路、郵政、水運等運輸資訊,為企業提供一站式、全程即時追蹤的貨運服務。
建立中小企業涉訴資訊共用機制
此次修法著力優化金融服務。新修訂的《條例》提出,建立中小企業涉訴資訊共用機制。人民法院的這一服務機制,就是要客觀地將涉訴中小企業的案件必要資訊,按需求提供給銀行等金融機構,避免金融機構因獲取資訊不全面影響中小企業正常貸款的辦理。
為引導金融機構提升綠色專業能力,新修訂的《條例》明確,鼓勵金融機構定期發佈環境資訊披露報告,將投融資相關業務的環境資訊向社會公佈;支持金融機構優化、創新綠色保險、綠色金融債券等產品和服務,將環境、社會和治理因素納入投資決策,推動被投資方改善環境績效。
針對信託機構普遍反映的財產登記制度缺失問題,新修訂的《條例》明確,探索建立不動產、股權等作為信託財產的信託財產登記及相關配套機制。登記制度建立後,將有效化解信託財產管理和轉讓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權屬爭議,進一步盤活信託財產,促進信託業在京健康發展。
探索實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豁免
針對工程建設專案許可審批時間長的問題,新修訂的《條例》提出,推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豁免清單制度。今年以來,北京市進一步深化分級分類審批,聚焦風險較低和規模較小的設施探索實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豁免,目前已有61個專案免於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針對工程建設專案測繪測量事項委託次數多、週期長的問題,新修訂的《條例》提出,整合測繪測量事項,制定統一的測繪測量技術標準,推進聯合測繪測量和成果互認。前期,北京市大力推行「多測合一」改革,按照「時間相近、內容相似、主體相同」和「同一標的物只測一次」的原則,將14項測繪事項合併為4項綜合測繪事項,為企業節約測繪成本和時間約20%。
聚焦改善網路通信服務,對標國際先進規則,新修訂的《條例》明確,保障通信基礎設施建設和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平等接入的權利。北京市將在控制性詳細規劃中明確通信基礎設施建設要求,列入土地出讓的規劃條件,實現通信基礎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規劃、同步審批、同步實施,運營商提前入場,用戶入住即可同步開通通信無線信號和寬頻服務。
新修訂的《條例》規定電信運營企業等不得限制其他電信運營企業使用建築物通信配套設施,阻礙其網路平等接入,通過在地方性法規中設定禁止性規定,解決網路接入壟斷、不正當收費等問題。
全面推行非現場監管
此次修法還重點解決重複檢查等問題,避免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干擾。
北京市將全面推行非現場監管。新修訂的《條例》提出,有關政府部門應當堅持無事不擾原則,注重運用技術手段及時發現問題,逐步降低現場檢查頻次。同時明確,有關政府部門實施非現場監管,應保護經營主體的數據安全和商業秘密。目前,49個市級政府部門大力推行非現場監管,截至10月底全市開展非現場檢查的比例已達41.7%。以本次《條例》修改為契機,北京市將在更多領域、更大範圍推行非現場監管,進一步提升監管的精准性、有效性。
新修訂的《條例》規定,行政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掃描經營主體營業執照二維碼記錄檢查行為。「一碼檢查」是優化監管方式的重要手段,一方面,通過掃碼實現檢查留痕,提高監管過程的透明度和規範性;另一方面,通過掃碼獲取企業資訊,增強對企業既有情況的直觀瞭解,提高監管科學性和實效性。
為打通改革落地「最後一公里」,新修訂的《條例》明確,完善營商環境監測評價制度。北京市將建設全市統一的數字營商集成服務平臺,通過無感監測等方式,全面客觀反映營商環境現狀和問題,指導各區、各部門有針對性地推進改革。
新修訂的《條例》規定,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公職人員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存在的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的監督問責;人民檢察院發現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行使職權,損害經營主體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制發檢察建議等督促其糾正。
北京市發改委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林劍華表示,下一步,將推動各相關部門抓緊出臺或更新《條例》配套政策措施,面向企業社會做好《條例》的宣傳解讀,加強一線工作人員培訓,採取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做好督促指導,將新修訂的《條例》貫徹好落實好,努力讓經營主體有更強的獲得感,不斷提升「北京服務」水準,以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助力首都高質量發展。